1994年11月21日中午1点多钟,家住云南省曲靖陆良县陈家村的20岁出头的愣小子陈志勇见邻居谢某一家人外出配资专业门户,仅有15岁的女儿小芳在家睡觉,便悄悄走到床前,图谋不轨。
小芳被惊醒了,气得大骂:“流氓坯……你快滚!”
陈志勇愣了一下,灰溜溜地逃走了。
小芳待母亲回家告知其事,母亲不禁怒火中烧,“女儿是娘的心头肉”,她绝不容忍女儿受到半点侵害和委屈,径直来到陈家评理,当面指责了陈志勇的不轨行为。
陈志勇的丑行露馅,也遭到母亲、哥嫂的训斥。他想,此事如捅出去,必将为全村人所唾弃,即使苟且活下去,也将永远被人戳脊梁骨。“人要脸,树要皮”,他无颜再立于世间,便偷偷打开家中半瓶敌敌畏,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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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志勇不省人事地被送往医院。由于服药过多,未留一个字便命归黄泉。
噩耗传来,陈家乱了套,母亲、兄嫂和姐姐呼天抢地,泣不成声。死者的大哥陈志明说:“人死不能复生,哭也无用,眼下要紧的是大家商量一下,看如何料理志勇的后事。”
死者的二哥陈志祥、三哥陈志刚、大嫂、二嫂、三嫂都用征询的目光望着母亲张道芳。
“你们都不用发愁,就把志勇抬到李玉梅家,丧事归她家操办!”张道芳说。
众兄嫂齐声喊好:“还是娘有主见!”
陈志勇的尸体为何要抬到与陈家非亲非故的李玉梅家里去呢?
事情还得追溯到1992年岁末。
陈、李两家同在一个乡,经媒人撮合,李玉梅与陈志勇建立了恋爱关系,并于元旦订了婚,当时双方商定,举行结婚仪式后,陈志勇即上李家入赘。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,李玉梅觉得陈志勇的脾气、性格、志趣乃至人品,都与她心目中所追求的相距甚远,于是便提出终止恋爱关系,并将“信物”如数退还。不久,双方在乡、村干部的协调下,解除了婚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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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张道芳想出这损人的一招,说穿了是想省几个钱,同时报复一下李家当年的悔婚。
张道芳继续说:“按照咱们这里的习俗,只要办过订亲酒,媳妇就要跟着走。原来说好志勇做李家的上门女婿,订婚酒也已经办过,志勇就是李家的人了,哪能不算数?再说,'女婿如半子’,这丧事由李家操办天经地义!”
“对,娘说得有理,把志勇抬到李家去!”众人齐声附和,个个如释重负。
丧事既然推给李家办,开销自然不怕多。张道芳抛下话:“人死了,一万块钱也买不回一条命,不要吝啬,多用几个钱算什么,葬礼越隆重越好!”
如果说死者母亲的这种畸形报复心理为“闹丧”撒下了火种的话,那么众兄弟的推波助澜则成了助燃剂。
11月24日上午,六台手扶拖拉机组成的车队,载着陈志勇尸体和七八十个死者家属,浩浩荡荡地向李家驶去。
中午,队伍开到了李家村口停下,陈志明和周万章催人抬起陈志勇的尸体,火急火燎地直闯李家。
此时,李家正在吃饭,大女儿李玉梅外出办事未归,饭桌上只有父亲李华年、母亲钟士秀,大妹李玉凤和小妹李玉兰。陈志勇的死讯,李家也已知,但他们万没料到,一场灾难正悄悄地降临在他们头上。
“爸,不好了,他们好像把死人抬过来啦!”刚丢下饭碗到屋外的二女儿眼尖,叫了起来。
一种不祥之兆铅块似地压在李华年心头。他放下饭碗,翘首向外张望,只见百米开外,陈志明、陈志祥、陈志刚、周万章、张道芳等一帮男女,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,抬着陈志勇的尸体,朝他家奔来。
“快把大门关上!”从惊悸中醒悟过来的钟士秀对女儿大声喊道。
李玉凤、李玉兰立即紧闭大门,又顶上根碗口粗的木棒。
陈志勇的尸体被抬到门前,陈志明亮开嗓门:“李华年,你女婿的尸体放在哪里呀?”
李华年不知所措。
“你不作声,我们就不客气了!”陈志明登上门楼,要众人从墙头把尸体抬进去,其他人也争相跳窗、推门,蜂拥而入。
鹊巢鸠占,这伙人强行在李家设置了灵堂,刹那间,香雾缭绕的烟云,惨淡的烛光,祭后飘起的纸灰,震人心裂的哭声,把李家弄得乌烟瘴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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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的围观者虽然很多,却没有一个人出来劝说,也没有一个人出来制止,正义和法制在这些人心目中变得模糊起来。
所有与人类道德文明相关的东西都在这里被吞没了。
如血的残阳将最后一抹亮光从大地上收去,夜幕降临了。
此时,在李家院内,昏黄的灯光下,发难者气焰嚣张,被害者则诚惶诚恐。
如果将罪恶当成一出戏,这伙人一下就把剧情推向了高潮。让我们来看看发难者留下的一次次丑恶行径的记录吧。
陈志明声嘶力竭地吼叫:“李华年,我弟弟让你逼死了,你得拿命偿还!”
满屋人附和:“不能轻饶他!”
几个大汉上来将李华年按跪在碎玻璃上,让他给死者磕头。
李玉凤被周万章推倒在地,并用带铁掌的皮鞋踩着她的腹部,李玉凤挣扎着,发出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喊。
李的邻居62岁的杨某,就因为说了句:“这样闹丧太过分了!”即被闹事者强行拉去给死者磕头。为息事宁人,老人忍辱负重,绕尸体转了3圈,磕了3个响头,又被陈志刚拉到张道芳面前,被喝斥着向她鞠躬赔礼道歉。
张道芳这个“母夜叉”,拿出了泼妇的本领,双手叉腰,眼珠乱转,十分猖狂地恶叫道:“玉梅呢,叫她来给志勇磕头。”
“待玉梅回来抓住她,把她捺到志勇的棺材里去。”
“把这个臭女人的衣服扒光,卖她的丑。”
吓得李玉梅不敢露面。
李华年绝望地手捧标有骷髅头的农药瓶,拧开盖,仰天长叹:“法律何在?公理何在?”说着就把农药往嘴里倒。
瞬间,李玉凤从后面扑上,一把夺下药瓶,跪下哀求道:“爸!你不能死,不能死啊!你不能丢下我们不管呀!”父女俩抱头痛哭。
陈志刚等一帮人折腾够了,酒足饭饱后倒在李家的床上呼呼入睡,李家父女饥肠辘辘,蜷缩在灶后草堆上瑟瑟发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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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夜,李华年愁眉不展,垂头叹气,暗自思忖:“此事通过何种途径方可了结。”
此刻,陈志明也在调动脑子里的每一根神经,谋划着如何借机扩大事态,整垮李家。
恐惧像长久不散的阴影笼罩着李家。
晨曦驱走了夜霭,东方刚刚闪出一抹曙光,陈志刚就一把揪住蜷缩在草堆中的李华年,吼道:“李华年,快去给我弟弟买棺材。”
李华年不允,陈志刚怒目圆睁:“你不同意?那好,我们就在屋内挖坑埋人!”说着叫人找来锹、镐等工具在堂屋中间挖起来。
在陈志刚的淫威下,李华年只好违心答应给死者买棺材,李华年被周万章押着来到棺材铺,指着一具漆得乌黑发亮的棺材说:“李华年,这个棺材挺结实,做工又好,你找人马上把它抬回去。”
李华年一看标价850元,咬咬牙,买下了这具棺材,又嘱咐两个帮忙的抬回。
棺材有了,死者的棉被衣裤均已做齐,陈志明等人本应满足了,然而事情并未了结。他们存心作践李家,又“写出”了悲剧的续篇。
周万章看了看棺材,张牙舞爪地揪住李华年的衣襟,咄咄逼人:“这不是我挑好的那个,棺木这么小,棺盖合不严,质量又差,我揍死你这个老东西。”
李华年的脸犹如虚脱般地惨白,结结巴巴地说:“是这个,我怎敢调换呢?不信你去问店铺老板。”“你们抬抬手,就放我们一马吧!”李华年苦苦哀求,几乎要跪下了。
“姓李的,你他妈的别敬酒不吃吃罚酒,是去买木头做一个,还是去买个质量好的,你看着办。”陈志刚青筋暴凸地嚎叫着。
李华年又一次屈从了,“我去买个好的回来。”
“慢,你买我不放心,你把钱拿出来,我去买。”李华年刚说没钱,周万章竟挥拳便打,并咒骂道:“没钱,卖你的女儿也要去买。”
迫于无奈,李华年只得战战兢兢地拿出了850元钱交给了周万章。
翌日中午,饭菜摆上了桌子。李华年、钟士秀磕头作揖,才将陈志明、陈志刚、张道芳等人请上桌,张道芳拍桌大骂,骂完后便猛地掀翻桌子,霎时杯破盘碎,酒菜狼藉一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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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华年忙上前又说好话又陪不是,总算把气咻咻的张道芳请到另一张桌子上,重新给她斟满酒。
第二口棺材又买回来了,和先前的一口齐刷刷地并排放在一起,使人更觉阴沉、凄惨。
攒动的围观人群中,一位白发长者喟叹:“作孽啊,真是天罡星地煞星下界,我活了这大半辈子,还是头遭看到这样'挺尸吃人’的!”
李家遭此劫难,亲朋们也心急如焚。一些人千方百计找关系,托人情请来了陈家的故交,从中游说规劝,未见效。不得已又请来村干部做陈家的工作。村干部来了,张道芳撒泼地往地上一滚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闹,吓得村干部坐立不安,村干部让他们不要胡搅蛮缠,早早把尸体埋掉,然而陈家却坚决不松口。
村干部只是指责了陈志明等人的做法,并未进一步采取措施,村干部一走,乐得张道芳哭完便笑。
事态在发展,恶行在延伸。
面对如此局面,李华年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,不知如何是好,他惴惴不安地跑到了乡政府,陈述不幸,恳求乡干部出面主持公道。
乡里负责治安、调解工作的同志踏进李家,严肃地教育陈志明等人要依法办事,劝他们把死人抬回去葬掉。
千言出肺腑,万语皆真情。但头脑发热的陈志明等人却恶语相讥,一口咬定陈志勇是李家逼迫自杀而死的,拒绝商谈后事。
待乡干部离开,他们又开始发难。陈志明向李华年发号施令:“你快找人把我弟弟的坟墓修好!”以陈志明等人为首组织的闹丧队伍,从11月24日至11月28日,每天少则几十人,多则200人赖在李家吃喝,钱如流水似地从李华年腰包里流出,仅吃喝、棺材等支付就达6400余元。
本来李华年原以为棺材买来了,掘个坑把尸体埋掉就行了,没料到陈家还要像模像样地修坟墓。
29日下午,李华年花800元钱为死者修建了一座水泥砌砖坟。坟建好后,他不敢向陈家启齿,便请妻舅钟士民去催促陈家,将尸体入殓安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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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士民知道陈志明、周万章等人“惹不起”,忙脸上陪笑,上前敬烟后探询道:“志勇的坟墓已按你们的要求做好了,是不是明天安葬?”
陈志明皱了下眉头,吐着烟圈道:“嗬!李华年让你来做说客,那好,你去告诉他,丧事要按规矩办,先把道士请来吹打一夜再说,道士不叫来,事情休想了结。”
这尸体抬进李家已5天了,虽说已到了隆冬时节,天气寒冷,但因闹丧者众多和每日烧纸,尸体开始腐烂,紫黑色的污血从门板缝里不住地往下淌,屋里飘散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尸臭味,李华年走投无路,赶紧去请道士。
李华年跑了几趟,方才找到道士。
冥冥之中,李华年又迈着沉重的步伐,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,再次走进了乡政府。
乡干部大为恼火:“怎么到现在还拖着?”他们赶到李家,厉声数落陈志明等人:“早给你们说过了,把尸体埋掉。否则,后果将由你们负责。”
乡干部的话义正辞严,掷地有声,但陈志明、周万章等人当着乡干部的面满口承诺,可乡干部走后不到半小时,这伙人又开始作恶。
6天来,李家慑于淫威,小心侍奉着闹丧的人,但这伙狂徒仍嫌不足。
这天,屋内觥筹交错,周万章本来就贪杯,加之陈志刚有意劝酒,过量的“洋河”酒使他腹内翻江倒海,于是便借酒撒野,敲碗摔盘,李家上百只碗碟成了“牺牲品”。
此时素来俭朴的李华年倒也不为几只碗碟而可惜了,只盼尸体晚上入殓,明天早上顺利埋掉。
晚饭后,钟士民小心翼翼地和陈志明商量入殓之事,惟恐又惹出新的“麻烦”,陈志明却先发制人:“我弟入殓前,要做好木主(牌位),并要写上李玉梅的名字。”“不写上,我们就拖着,反正一个在水里,一个在火里。”
面对陈志明得寸进尺的要挟,如此苛刻的条件,李华年叫苦不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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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士民只得去求陈志明:“志勇的尸体已色形俱变,再放下去恐怕连捧都捧不到棺材里了,你们当哥的于心何忍?”
此时,陈志明倒真怕弟弟会在九泉之下对他发出诅咒,也怕引起民众怨愤,勉强同意钟士民的折衷方案:木主做一个,李玉梅的名字不写。
夜里12时许,陈志勇的木主赶制完毕,便开始入殓。死人的衣服共分九层:依次为白绸、羊毛衫、全毛中山装、羽绒服、青呢大衣、全毛华达呢风衣、羊毛毯、缎料、被面,其他陪葬品有“双狮”手表1只,长统皮靴一双,雨伞一把。
入殓完毕,死者母亲张道芳仍不罢休,狂妄地叫嚣:“志勇给李家逼死了,不能轻饶他家,要闹得李家穿无衣、吃无米、睡无床、坐无凳。”
这些闹丧者在陈志明的指使下,手持棍棒将李家的收录机、黑白电视机、座钟、大橱、壁橱、写字台等用品砸坏,张道芳将血水洒在米、面、油、盐等食物上,嘴里还说:“让你家一世触霉头。”
理智、法律观念泯灭了,疯狂、愚昧得意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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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0日上午,闻讯赶来的县委政法干部、乡派出所民警和司法人员,开始做疏导工作和维持秩序,制止事态的扩大和恶化。
在陈志明的操纵下,闹丧的人围攻县、乡干部,甚至挥拳欲打,公开扬言:“不听他们的,看他怎么办?”
有关同志的耐心劝导,陈志明等人仍不予理会,要求李家给死者穿金戴银,否则放臭了也不准谁处理尸体。
在反复劝阻无效的情况下,公安人员向他们发出最后警告:“尸体今天不埋掉,将强行拉去火化。”
陈志明、张道芳、周万章等人惧怕法律的威严,只得同意将尸体埋掉。
一幕幕丑剧的上演,一件件野性的疯狂。
谁能想到,历史进入了上世纪90年代,像这样只有在封建社会才有的骇人听闻的“挺尸吃人”,又会死灰复燃,这种亵渎法律的行为竟如此明目张胆,待其降下帷幕,日历早已翻到了12月2日。
一场停尸闹丧,直闹得李华年一家倾家荡产,陷人绝境,乡邻们无不为之叹息、愤慨。
任何野性的疯狂终究是短命的,玷污法律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县检察院经过艰难、紧张的侦查,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,毅然作出对被告陈志明、陈志刚、周万章、张道芳逮捕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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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,3辆飞驶的囚车,警灯闪烁,在小村庄前戛然而止,警车上跳下几十名全副武装神色威严的公安人员,直奔陈志明等家,不一会儿,4名犯罪嫌疑人被一一戴上手铐押上囚车,在法律面前,他们个个哭丧着脸,昔日那种肆意妄为的神态早已荡然无存。
“种花者得花配资专业门户,种刺者得刺”,这伙无法无天的闹丧者只能是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”,自食其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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